2015年5月13日 星期三

監委地方機關巡察 受理人民陳情

監委地方機關巡察 受理人民陳情

記者張麗英/報導
  監察院地方機關巡察受理民眾陳情,監察委員林雅鋒委員及仉桂美委員將於5月19日下午1時30分至2時30分於花蓮縣政府大禮堂接受陳情,民眾可採預約登記或當日現場登記。
  縣府行政暨研考處表示,此次巡察為執行監察院103年度地方機關巡察第4組第3次巡察行程,由林雅鋒及仉桂美兩位委員主持,接受民眾陳情。提醒民眾預約及現場登記陳情,請先備妥陳訴書及相關書面資料(詳細敘明陳請事由及檢附有關證據資料),並請寫明陳請人真實姓名 、性別、年齡、職業、住址、電話及身分證統一編號。如係法人或團體並須寫明其名稱、所在地及負責人姓名、登記證字號。
  行政暨研考處指出,陳情民眾即日起可先電洽或親至縣府行政暨研考處研展企劃科預約登記,或至中華民國監察院網站http:// www.cy.gov.tw/mp.asp?mp=13下載陳訴書範例,並於5月19日當天下午1時30分至縣府大禮堂報到後,由縣府人員依登記順序編號引導向監察委員陳情,洽詢電話03-8228229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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