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5日 星期三

王廷升推動公保法修法三讀通過 將年金孤兒私校教職員納入年金給付保障

王廷升推動公保法修法三讀通過


將年金孤兒私校教職員納入年金給付保障

 記者劉家和/報導

  立委王廷升在立法院推動並參與朝野協商,攸關全國6萬4000名私校教職員退輔制度的「公教人員保險法年金修正案」,昨(14)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並追溯至99年1月1日以後退休的人員,已經領取一次退的,到本法修正施行之前,若繳付公保保險滿15年以上而退保且符合養老給付請領之規定,可在修法正式施行後六個月內,一次繳回原本請領的一次金,改申請年金。

  未來私校教師依法退休(職)、資遣,或繳付公保保險費滿15年且年滿55歲以上而離職退保時,給與養老給付。一次養老給付部分,保險年資每滿1年,給付1.2個月,最高以給付42個月為限;養老年金給付者,年資每滿1年,在給付率0.75%至1.3%之間核給,最高採計35年,總給付率最高為45.5%。

  另外按基本年金率計算給付養老年金的被保險人,每月退休金加計每月可領養老年金給付總和,不得超過其最後在職投保額二倍的80%,超過者應調降養老金給付,或得選擇請領一次養老給付,且一經領受,就不得變更。

  目前所有勞工都有納入年金保障範圍,唯獨全國數萬名私校教職員工被排除在外,成為年金孤兒,相當不合理,為保障私校教職員退撫制度,王廷升本會期大力在立院推動公保年金修法,讓私校教職員納入年金給付保障,修法後預估每年受影響私校教師約1、2千人。

  王廷升表示,朝野協商原本有共識,將其他公務人員及公立學校教職員工一併納入年金化,但因為民進黨反對,只好留待下會期繼續協商,因此本次通過新的公保養老年金及遺屬年金給付規定,限私立學校被保險人適用,並加入「其他被保險人應俟公務人員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適用之退撫法律修正通過後施行」之條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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