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8日 星期二

王廷升在立院臨時會質詢江宜樺院長 希望地政士法覆議應保障多數合法地政士權利

王廷升在立院臨時會質詢江宜樺院長


希望地政士法覆議應保障多數合法地政士權利

 記者劉家和/報導

  立法院27日召開二天臨時會處理《地政士法》覆議案及《食管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立委王廷升在全院委員會質詢行政院長江宜樺有關地政士法覆議案。

  王廷升表示,這次三讀通過的地政士修法,將處罰之規定更改為給予地政士限期改正之機會,讓登錄不實資訊的地政士,免受立即裁罰、享有7至15日的緩衝改正期。王廷升指出,國家的制度應該要可長可久,為了不讓不肖人士有了鑽漏洞的機會,行政院為捍衛實價登錄制度不致名存實亡,所以對本案提出覆議。

  王廷升質詢江宜樺院長時表示,覆議是憲法所規定的重大事項,若非必要不應該任意使用,行政院在提出覆議案之前應該要對人民多做溝通,避免造成人民對政策不安定的疑慮,讓人民了解政策方向,此外要加強行政與立法單位的溝通,江院長表示,行政院會妥善對外說明覆議原因,日後也會虛心加強跟立法院的溝通工作。

  王廷升指出,政府對於奉公守法的地政士應該要保障他們的權利,不能讓他們被汙名化,讓專業地政士不用承受不實申報的壓力,對於不是屬於地政士登錄交易資訊責任的部分,行政院要規劃相關配套措施,例如增列處罰權利人不提供實際資訊供地政士登錄、或是權利人抗拒不提供實際成交資訊或提供不實資訊,就免除地政士的裁罰等。江院長表示,內政部已經在研擬相關配套修法,將儘快邀集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等相關業者、法務部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召開會議,研商修正條文,進行法制作業程序,以落實不動產成交資訊透明之目的。

  立法院現有112席立法委員,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覆議時,如經全體立委1/2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長應即接受決議。



圖:立委王廷升(右)質詢行政院長江宜樺地政士法覆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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