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0日 星期三

司法院推行「人民觀審制度」 借重縣府戶政體系以利選任觀審員資格者

司法院推行「人民觀審制度」

借重縣府戶政體系以利選任觀審員資格者 記者張麗英/報導
  台灣司法大變革,花蓮地方法院院長張浴美、庭長李水源、書記官長李明正昨(9)日拜會縣長傅崐萁,針對司法院推行「人民觀審制度」,花蓮地方法院將於明年試辦觀審法庭模擬演練,踏出人民參與審判的第一步,目前亟需借重縣府戶政體系以利選任觀審員資格者,傅縣長則表示願意全力配合。
  張院長表示,司法院為使人民參與刑事訴訟程序,提升司法透明度,已於101年完成「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並在各縣市地方法院試辦演練,花蓮地方法院將於明年初試行,期盼配合縣府戶政體系,事先進行觀審員選任程序。
  張浴美表示,凡符合年滿23歲、在試行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居住4個月以上的中華民國國民,以及具備高中(職)以上學歷等積極資格者,均有擔任候選觀審員資格,初選名冊計430名;惟曾擔任政府機關首長、民意代表、律師等符合消極資格者,不得選任。
  此外,適用人民觀審審判皆為重大案件,透過觀審員的多數意見對法官有拘束力,如果法官不接受,必須於判決書中說明不採納之理由,此觀審制度將試行三年,待完成相關可行評估,則將進一步擬定具體法律,完成立法程序。

圖:花蓮地方法院院長張浴美(左)拜會傅縣長,說明明年將試辦觀審法庭模擬演練,需借重縣府戶政體系以利選任觀審員資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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