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8日 星期二

偏鄉原住民就醫 衛生局協助交通補助

偏鄉原住民就醫 衛生局協助交通補助
 記者劉家和/報導
  花蓮縣衛生局為了減輕偏鄉原住民就醫負擔,特別向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爭取支持,提供本縣原住民就醫交通補助費。徐祥明局長表示,本縣原住民居住地離最近醫院路程達四十公里以上者,補助每人每次就醫交通費一千元。居住地離最近醫院路程達二十公里以上未滿四十公里者,補助每人每次就醫交通費六百元。
  衛生局長徐祥明指出,花蓮縣長約一百三十七公里,加上山區面積遼闊,居住在偏遠地區原住民就醫交通負擔較高。花蓮縣衛生局為了設法改善這長期存在的問題,除了爭取衛生福利部分派醫師至衛生所任職服務,以及結合醫院及衛生所提供部落巡迴醫療之外,特別爭取中央預算,支持這項讓人民有感的原住民就醫交通補助計畫。
  花蓮縣衛生局醫政科石惠文科長表示,就醫病患本人或家屬,可以持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就醫繳費收據及相關證明正本,至當地衛生所辦理。這項補助每人每季以申請三次為原則,每年以十次為限,且申請案應於就醫當日起六個月內提出申請。
  根據內政部統計資料顯示,花蓮縣原住民人口數佔全國之冠,約九萬一千多人。花蓮縣衛生局為了幫助原住民朋友增進健康,特別設立花蓮縣原住民健康促進委員會,集結花蓮縣原住民籍醫師、學者專家、議員、以及關心原住民健康的各界人士,共同推動各項重要的原住民健康促進政策。近年來,花蓮縣原住民部落各類傳染病問題大幅改善,並成功推動無菸部落計畫,民眾節酒戒檳,以及各類體重控制計畫,明顯地提升原住民健康。
  徐祥明局長指出,透過這項就醫交通費補助,確實能改善花蓮縣偏鄉原住民就醫負擔。原住民就醫交通補助項目包括:轉診就醫、重大傷病、慢性疾病就醫、緊急傷病就醫之交通費,補助對象為具原住民身分且符合補助項目及地區規定者。

花蓮縣衛生局也提醒,為了充分發揮這珍貴的效益,真正嘉惠經濟弱勢原住民,依據中央補助經費之條件限制,設定排除對象,凡是現役軍人、公務人員、公立學校教師、警察與其配偶子女,及領有退休俸之退伍軍人、退休公務人員、公立學校教師、警察與其配偶子女,不在這補助範圍之內。本項補助申請期間為即日起至經費用罄為止,請符合條件民眾儘早提出申請。

圖:花蓮縣衛生局派員到各社區向居民宣導可申請遠地就醫交通補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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