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3日 星期五

花蓮市自治業務獲全縣第一

花蓮市自治業務獲全縣第一

記者張麗英/報導
  花蓮市公所執行自治業務績效考核獲得全縣第一名,花蓮市長魏嘉賢23日代表接受花蓮縣政府表揚。另外包括調解委員會主席李維通與多位委員、民樂里長黃村吉、主學里長陳紀美雲、市公所里幹事彭財堃、助理員張佩如等人以及轉介調解的多位員警也獲獎表揚,其中陳紀美雲里長將在7月18日代表花蓮縣接受全國特優村里長表揚。
  對於獲獎的里長、民政人員和調解委員以及轉介調解的派出所員警等,花蓮市公所特地準備了花束,由魏市長親自贈送,並與花蓮縣副縣長蔡運煌、民政處長蕭明甲等人合影。
  花蓮市公所在自治業務績效獲得全縣第一名以及兩萬五千元獎勵,魏市長代表花蓮市接受表揚,他在致詞時表示,為民服務要將心比心,這是公部門任何單位從業人員應有的工作態度,鄉鎮市長也跟村里長一樣,希望能站在民眾的角度來提供協助,但行政法規數十年未變,不但讓機關單位人員在執行業務時綁手綁腳,也造成民眾的困擾,因此希望中央法令鬆綁,讓沉疴多年且不合時代需求的問題得以解套。
  特優村里長表揚的名單裡,花蓮市有民樂里長黃村吉、主學里長陳紀美雲。黃村吉里長民國九十一年擔任里長至今,關注里內社區夜間照明、水溝清理、道路坑洞修補等事項,讓里民有安全的環境及舒適優良的生活品質是黃村吉為民服務的宗旨。
  7月18日將代表花蓮縣接受全國特優村里長表揚的陳紀美雲九十一年擔任里長至今已連任四屆,在建設經營理念,陳紀美雲以服務業觀念為起點,她秉持著「歡喜做、甘願受」的服務精神將主學里營造為安全與平安舒適的環境,也配合環保政策在里內家戶落實環保生活化,並結合民間社團關懷弱勢。
  花蓮市公所其他獲獎名單為績優民政人員:助理員張佩如、里幹事彭財堃。獨任調解績優人員獲得縣長奬表揚包括花蓮市調解委員會主席李維通,委員鍾文欽、游淑惠、李建興、吳培珍、魏進忠、蔡志通、吳健澧、葉仁基、江如玲、林西東、鄭岑蓉。轉介調解績優人員獲得縣長奬者包括王仲榮、魏逢合、蔡光明、邱浩鈞、曾建華、蔡憲華。

圖:花蓮市公所執行自治業務績效考核獲全縣第一名,魏市長與獲獎的里長、民政人員和調解委員、員警等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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