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4日 星期三

吉安鄉某寺廟竊電多達14萬元

吉安鄉某寺廟竊電多達14萬元

記者吳佳俊/報導
  台灣電力公司花蓮區營業處稽查課人員於今(106)年3月至5月間會同花蓮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員警,接連查獲花蓮縣某間民宿、壽司餐廳違反刑法竊盜及電業法等罪嫌,又於日前在吉安鄉某間寺廟稽查發現計量電表異常,卻是加裝與日前所查獲竊電裝置「電容器」不同的「特殊變壓器」,而影響電表正常計量,造成竊電行為。
  上記寺廟竊電行為,經台灣電力公司人員估算1年竊電量約3萬3,400度 ,依現計每度電費為新臺幣3.98元,合計換算為新臺幣14萬0,013元,而該寺廟負責人對所為犯行坦承不諱,坦言以新臺幣2萬元的代價請工程行裝設,惟不知該行為有涉犯竊電罪,立即補繳上述電費並與台電公司達成和解,全案仍依刑法竊盜及電業法等罪嫌,移送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警方呼籲民眾勿聽信非法業者以能節電省錢為由,擅自裝置竊電容器或其他裝置,除違法需負刑責外,台電亦會追償竊電的損失,動輒上百萬元,並恐造成家、店內電流不穩定,衍生災害發生,得不償失。

圖:台電公司查獲吉安鄉一處寺廟計量電表異常,造成竊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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