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0日 星期三

花蓮衛生局封存違規油品 保障民眾食的安全 杜絕流入夜市攤販

花蓮衛生局封存違規油品


保障民眾食的安全 杜絕流入夜市攤販

 記者謝予恩/報導

  民眾擔心經回收之問題油品外流至食品加工廠、夜市攤販、或其它銷售點,花蓮縣衛生局表示花蓮縣已下架回收之違規油品總計33282瓶,其中已有13951瓶送回至各製造廠商,衛生局也已查驗過回收憑證,並與回收廠商轄區之衛生局進行雙向比對,確認退回數,此外花蓮縣衛生局也已針會尚未送回原場銷毀之油品進行就地封存交付保管,計有19331瓶。

  衛生局徐祥明局長表示,花蓮絕大多數的業者皆能保持高度的自律,落實衛生自主管理,並對於共同維護縣民健康的廠商的任何有助於民眾健康的努力與作為表示尊重與肯定。但對於所有違規食品若持續販賣或使用之業者將會處以最嚴厲處份,希望所有業者不可貪小便宜或存僥倖心態而觸法,屆時將得不償失。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若販賣場所及餐飲業者持續販售或使用違規食品給消費者或將違規產品便宜轉賣夜市及攤販等情形,將處6萬以上1500萬元以下罰鍰;若販賣場所及餐飲業者對政府依法要求下架及不得使用食品之數量或流向提供不實之資料,將處3萬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花蓮縣衛生局徐祥明局長提醒民眾,消費者若購買到違規食品可憑發票及商品空桶須至原門市購買辦理退貨,若無相關發票資料或權益受損時,可撥打1950消費服務專線,本縣消保官可代為求償。民眾家中若仍有問題油品,勿再繼續食用,可送至各清潔隊所設置之油品回收桶,切勿丟入水溝。

  如果民眾對於油品及任何食品衛生安全有任何疑慮,可上網查詢花蓮食品安全資訊網(http://fmap.hlshb.gov.tw)或於上班時間撥打衛生局食品服務專線038-226959洽詢,此外若民眾有發現業者仍販賣或使用違規食品,歡迎踴躍向衛生局檢舉,若查證違規將頒發所罰鍰金額的5%當作獎舉獎金,衛生局期望能與民眾共同合作提供縣民們最好的食品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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