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1日 星期五

原民團體意外險理賠不需支付任何費用

原民團體意外險理賠不需支付任何費用


 記者劉湘仕/報導

  行政院原民會指出,「原住民團體意外保險」是政府照顧原住民的福利措施,保險費由政府負擔,符合資格之民眾,免辦理投保手續、免保險費,發生意外事故導致殘廢或死亡時,向戶籍所在地之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窗口,依理賠申請應附文件提出申請,即可獲得理賠金額新臺幣一萬五至30萬元整之基本保障。

  原民會強調,申請理賠手續簡便,切勿支付任何佣金或相信代辦人可為您申請較多或較快的保險給付。這項給付措施,原民會自101年度起開辦原住民團體意外保險,並自102年度起擴大補助對象,由原補助對象低收入戶原住民新增中低收入戶及無固定雇主之原住民勞工,截至102年5月底止,理賠件數共計7件、理賠金額共計174萬。

  原民會強調,辦理原住民團體意外保險之目的在於增進經濟弱勢原住民之基本保險保障,免於發生意外事故時家庭頓時陷入經濟困境。依保險法第65條規定,由保險契約所生之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2年不行使而消滅,所以2年之內皆可以申請理賠。有相關疑問者請洽詢(02)25571600分機1623、1633,或戶籍地縣(市)政府辦理原住民事務行政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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