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9日 星期四

縣府研議成立容積銀行 統籌公設經費

縣府研議成立容積銀行 統籌公設經費




 記者張麗英/報導

  吉安鄉鄧姓民眾於101年間針對南濱公園內所有之2筆公園用地,陸續向花蓮市公所及花蓮縣政府要求徵購補償。縣府接獲陳情後立即邀集相關處室與陳情人進行協商,經多次會議,提出以「容積銀行制度」替代徵收作業,以利解決懸宕已久的公設地徵收通案。

  花蓮市南濱公園開闢甚早,以成為縣內知名旅遊景點及公眾活動場所,惟公園內私有土地問題存在已久,長期未獲妥適處理。

  花蓮縣政府於101年9月5日縣長親民時間接獲吉安鄉鄧姓民眾陳情表示,位於南濱公園內之私人土地經政府規劃為公有設施已久,今欲要求政府完成價購以保障權益。

  縣府為此多次召開跨處研商會議,並邀請當事人與會充分聽取意見訴求。全國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未徵收補償懸宕已久,用地徵收費用龐大、經費籌措不易,全台各縣市皆然,花蓮縣財政尤其困窘,土地取得費用籌措有難處。

  縣府研議配合中央政府成立「容積銀行(增額容積)制度」,俟容積銀行機制成立實施,便得以開發者為換取增加建築容積所繳納代金統籌專用,作為投入公共設施闢建所需經費。縣府後續將進行評估解決方案,並努力與當事人溝通,希望達成共識,一併解決長久以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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