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7日 星期三

102年地價累進起點改變 稅額將不同

102年地價累進起點改變 稅額將不同


 記者張麗英/報導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02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起開徵,其稅額計算係按個人在同一縣市內於納稅義務基準日8月31日登記為土地所有權人之「全部應稅土地總地價×適用稅率-累進差額」計算應納稅額,合併一張稅單徵收。今年因重新規定地價關係,本縣累進起點地價由578,000元調降為570,000元,所以您102年地價稅稅額可能會隨之調整。

  該局說明:地價稅適用稅率依土地使用情形分別如下:1.基本稅率:一般用地以土地所有權人之地價總額未超過本縣累進起點地價570,000元者及公有土地,按10‰徵收。2.累進稅率:一般用地以土地所有權人之地價總額超過累進起點地價部分,依超過倍數分別按15‰~55‰徵收。3.特別稅率:如自用住宅用地、國民住宅及企業或公營事業興建之勞工宿舍用地,按2‰徵收;工(礦)業用地、加油站用地,按10‰徵收,以上特別稅率不併入計算累進地價,惟應經申請核定始能適用。4.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仍為建築使用者,除供自用住宅用地按2‰徵收外,統按6‰徵收。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今年因累進起點地價由578,000元調降為570,000元,一般用地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所適用第2級至第6級稅率應扣減之「累進差額」,亦隨之調降40元~4,360元。因此,102年地價稅將因申報地價及累進起點地價變動而增減。如您尚有任何疑義,歡迎利用免付費電話0800386969或03-8226121轉182-187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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