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30日 星期三

千里地政e線簽 花蓮縣與臺中市合作便民

千里地政e線簽 花蓮縣與臺中市合作便民
 記者張麗英/報導
  花蓮縣政府與臺中市政府為提升為民服務效益,雙方業已同意合作推辦「千里地政e線簽」便民服務計畫,並訂自103年5月1日起施行。
  民眾日後如申辦坐落花蓮縣轄區土地登記案件,可由臺中市各地政事務所代為收件,同樣的,如果是申辦臺中市轄區土地登記案件,則可由花蓮縣各地政事務所代為收件,並由代收案件之地政事務所協助核對送件人之身分及檢查應附文件等事宜,嗣後再將案件寄送至土地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申辦。
  案件辦理完畢後,如係尚有文件需由民眾領回,可由民眾預付郵資將文件郵寄到府或是選擇親自領取。本便民服務可解決民眾因工作繁忙而無法親赴登記機關送件之問題,為民眾節省往返兩地之車資支出及時間耗費。
  花蓮縣政府地政處表示,若申辦之案件有需補正事項,仍請民眾依管轄登記機關審查結果辦理,至於應繳納之地政規費,則是待轄區登記機關審核無誤後,再通知民眾利用轉帳或匯款的方式繳納。
  若民眾對本項代收服務有任何疑問,可逕向花蓮縣政府地政處或花蓮縣各地政事務所洽詢,將有專人提供更進一步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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