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日 星期四

彩虹夜市招商 擴大營業規模

彩虹夜市招商 擴大營業規模
 記者張麗英/報導
  花蓮縣政府公告彩虹攤販集中區攤位招商計畫,本次預計招募12攤,以在地餐飲攤商為限,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5月14日止,並將以評選方式,遴選出知名度與美味兼具的名攤進駐,希望在地攤家能共襄盛舉、踴躍報名,為優質觀光夜市發展而努力。
  花蓮縣彩虹觀光夜市今年元月正式營業,攤商多來自原花蓮市南濱夜市及自由街溝上拆除戶,開幕期間因太平洋燈會吸引眾多遊客和本縣鄉親前往消費購物,頗受歡迎。由於本夜市原規劃135攤,目前僅進駐101攤,尚有空攤34攤,因此為擴大營業規模,藉以吸引觀光人氣,縣政府擬透過公開申請與評選方式,招攬特色店家或排隊名店進駐,俾吸引遊客及鄉親持續青睞,活化彩虹夜市與周邊閒置設施。
  花蓮縣政府觀光處處長蘇意舜表示 ,「彩虹觀光夜市」自1月24日開幕,因太平洋燈會的參觀人潮,成功打響第一炮,提供訪花旅客絕佳的夜間去處,讓他們可以品嚐道地的花蓮在地美食,也為業者帶來可觀的收入。縣政府考量彩虹夜市整體發展,本次將就34個空攤中的12個攤位進行招商,並限定具有知名度的餐飲攤商進駐,藉以帶動目前彩虹夜市的人氣。為了能夠遴選出知名度與美味兼具的名攤,評審標準將著重於店家經營狀況、過往經歷、攤位形象設計及媒體知名度等面向,期望能藉以帶動夜市名攤旋風,進而吸引大量人潮、增進消費。
  蘇處長強調指出,建構一個優質觀光夜市,是縣政府的責任,但也希望在地廠商業者能共同參與本次的攤商遴選,與現有彩虹夜市攤商共同努力,提供給花蓮鄉親及訪花旅客一個健康有趣的夜間去處,創造更大的觀光產業商機。有興趣報名廠商可查詢花蓮觀光資訊網tour-hualien.hl.gov.tw,或電洽觀光處工商管理科8224774。

圖:彩虹觀光夜市即日起招商至5月14日止,將評選攤商進駐,歡迎在地攤家踴躍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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