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4日 星期三

市公所稽查狗便 開出20多張勸導單

市公所稽查狗便 開出20多張勸導單


 記者張麗英/報導

  花蓮市公所解決民眾十大民怨,以「清狗便」為年度工作目標,除了在各大公園廣設狗便袋放置箱,還裝設監視器,從今年七月至今,市公所消除髒亂稽查小組已經開出20多張勸告單,提醒遛狗民眾隨手清理狗便,以免觸法,清潔隊長蔣大欽表示,現階段以勸導為主,如果是累犯,就會依照廢棄物清理法開罰,最高罰金6000元,請民眾共同維護環境整潔。

  花蓮市消除髒亂稽查小組則根據里長、里幹事以及掃街人員回報紀錄統計,列出包括介林公園、中山公園、中琉公園等處以及社區內街角綠美化小公園近十處為稽查重點,從七月份至今,已經開出20多張勸告單,提醒遛狗民眾不要隨意放狗亂大便,以免觸法。

  市清潔隊長蔣大欽表示,花蓮縣政府已於三月份頒布「花蓮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其中第四條載明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攜帶動物應備有動物排泄物之清理器具,隨時清除排泄物,如果沒有攜帶清理排遺器具的狗主或管理人,可開罰12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而根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遛狗未清狗便者,最高罰金為6000元。

  市公所已在各公有公園綠地設有狗便袋放置箱,免費提供狗便袋給民眾使用,市清潔隊也配合巡迴狂犬病疫苗施打工作,進行「遛狗繫狗鍊」問卷調查,並贈送拾狗便器給狗主,提醒狗主人「遛狗繫狗鍊,遛狗不留便」,發揮公德心,共同保持環境乾淨整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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