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5日 星期一

颱風災損民眾可申請稅捐減免

颱風災損民眾可申請稅捐減免


記者張麗英/報導

  蘇力颱風過境,花蓮地區雖未出現重大災情,但花蓮縣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若遇有災害損失情形,請記得爭取時效辦理稅捐減免,不要讓自身權利睡著了!相關規定或有疑問者,可撥打稅務局免付費電話0800386969或8226121,提供廿四小時全年無休服務。

  稅務局表示,申請項目包括地價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各項相關規定如下:

  一、地價稅:土地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受災土地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請於災害發生後卅日內,提出申請。

  二、房屋稅:房屋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三成以上不及五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五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受災戶請於災害發生之日起卅日內,申請減免。

  三、使用牌照稅:汽車、機車(一五一CC以上)泡水受損需修復始能使用,或因泡水受損無法再使用,於今年十二月卅一日前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者,無法使用車輛期間溢繳之使用牌照稅,依監理機關提供資料主動辦理退稅。

  四、娛樂稅:查定課徵之娛樂業者,因災害無法營業,可申請准予扣除未營業之天數,按比例核減當期之娛樂稅。

  稅務局表示,受災害民眾可利用電話、傳真、郵寄、親自,或上該局網站下載災害減免稅捐申請書等多種方式,向該局或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先行報備,再補填申請單及檢具相關損失資料,該局將會儘速派員前往災區現場勘查,協助輔導辦理各項稅捐減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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