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6日 星期二

永吉橋下縱火案 警方24小時內偵破

永吉橋下縱火案 警方24小時內偵破 

記者吳佳俊/報導
  104年1月3日下午5時許,位於吉安鄉的永吉橋下發生一起縱火案,造成一名高姓街友全身多處燒傷送醫急救,目前仍然有生命危險,轄區吉安警分局在24小時內順利偵破此案,並循線查獲另一名李姓街友(男、62年次) ,李嫌於警詢時坦承購買汽油點火犯案,警方將他依涉嫌公共危險、殺人未遂移送偵辦,因為嫌犯居無定所,花蓮地方法院於1月4日將他裁定羈押。
  警方表示,1月3日下午5時20分左右,吉安鄉的永吉橋下突然起火燃燒,警消獲報到場後火勢在20分鐘內順利撲滅,並且將現場一名全身有大面積燒燙傷的男子送醫急救,當時火勢一度造成橋上紅綠燈損壞,所幸經員警前往鳴笛指揮,才沒有造成連假車流堵塞。
  案發後警方依據現場相關跡證研判,不排除有人為縱火的可能,於是立即針對平時已列管建檔的轄區街友,依照穿著及特徵全面展開調查,在4日上午10時許,員警循線在案發現場附近,查獲一名設籍南投縣的李姓涉嫌人,並且立即將他帶回詢問。
  李嫌於警詢時坦承縱火犯案,表示當天在酒後與高姓街友發生爭執,因為一時氣憤,趁著高男在橋下熟睡後,便至加油站以寶特瓶購買50元的汽油,隨即返回橋下朝被害人潑灑點火,由於火勢過大造成嫌犯自己的右臉頰也遭到燒傷,李嫌在犯案後跑到附近公園躲了一晚,隔日上午被警方循線查獲,警方依涉嫌公共危險、殺人未遂罪將男子移送偵辦,目前已獲准聲押。

圖:李姓街友酒後與高姓街友發生爭執,竟因一時氣憤向高姓街友潑灑汽油點火,自己的右臉頰也被燒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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