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5日 星期三

北往南台九丙線7K處測速照相引民怨 議員批月收300萬超速罰款卻是設置地點不當

北往南台九丙線7K處測速照相引民怨
議員批月收300萬超速罰款卻是設置地點不當
 記者張麗英/報導
  在花蓮往南方向的台九丙線7K處測速照相,平均每個月超速罰款300萬元,卻惹民怨!民眾收到罰單心不甘情不願的罵聲連連,很明顯就是設計不當也有設置地點不當!車子往前開,馬路寬離村落還有段距離,車速卻限速50公里,反而快要到村落時是限速60公里,如此顛倒限速不奇怪嗎?
  昨花蓮縣議會專案小組提案召集人縣議員邱永双,邀縣警局交通隊、公路局花蓮工務段、吉安鄉公所及縣議員徐雪玉、林春生、張正治、笛布斯.顗賚等,大熱天也親自到台九丙線7K處﹝吉安鄉南華二街路口﹞現場會勘。
  縣議會專案小組提案主持人縣議員邱永双於台九丙線7K處現場指出,從開車路面往南行走,稍不注意就沒看到測速照相桿,也就超速了。而且此路段離村落還有段距離,車速限速50公里,反而快到村落時卻限速60公里,那不就是顛倒了嗎?此測速照相自設立於此,平均每個月超速罰款300萬元,幾乎是縣府的金雞母,但因此處測速照相設置地點不當,引發民怨,民眾抱怨連連,即使住當地鄉親也常接獲超速罰單。
  縣議員林春生在會勘現場也指出,議會定期大會時已質詢此處測速照相設置地點不當引民怨,而警察局公文答覆,指台9丙線7K(北往南)之測速照相,因台9丙線6.5K至9K路段為南華聚落接省道岔路多,經常發生交通事故,考量當地居民進出行車安全,基於交通事故防制,暫不遷移為宜。
  縣警局交通隊林明泉組長於會勘現場指出,交通隊有評估遷移經費等需18萬元經費,但本年度尚無經費。
  縣議員徐雪玉、林春生、張正治異口同聲說,此處測速照相設置地點不當引民怨,平均每個月收超速罰款300萬元,怎會沒經費。


圖:議會專案小組至台九丙線7K處會勘,南下方向的測速照相機罰款效率驚人,民眾反映設置地點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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