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4日 星期一

黃馨尋求立委召開花蓮大橋協調會

黃馨尋求立委召開花蓮大橋協調會


 記者謝予恩/報導

  連接吉安鄉與壽豐鄉的「花蓮大橋」,因橋身梁底高程與橋梁長度皆未能符合河川治理計畫,須配合改建以提升道路安全性,吉安鄉長黃馨認為工程計畫與地方需求不符,特地北上尋求立法委員王廷升召開協調會,王廷升表示地方建設應參考地方意見,研擬替代方案,二月底再協商。

  連接台11縣、縣道193及台11丙線的花蓮大橋位於吉安鄉與壽豐鄉境內,整座橋分別由民國五十七年完工的一代橋及九十一年啟用的二代橋組合而成,因橋梁長度與梁底高程不足、二代橋南端跨距不足,及考量未來防汛道路銜接及自行車道串連需改建,交通部公路總局提出的改建工程方案為三,其一:一、二代橋原橋抬高;其二:一代橋墩柱加高上構改建、二代橋原橋抬高;其三:一代橋改線新建、二代橋原橋抬高,總經費預算概估約七點五億元。

  工程起點自花蓮溪北岸台11縣4K+800,路線向東南跨越花蓮溪至海岸山脈,至工程終點台11縣6K+100,全長約一千三百公尺,工期約二十五個月。

  黃馨表示河流及橋梁都足以代表地方的特性,對於這種橋樑縫補方式在安全性、穩固性及一致性是有疑惑的,既然要改建為何不重建。此外,公共建設若加入文化元素,不僅可增加柔軟度也可增強辨識度,並能提升觀光效益,期盼整座花蓮大橋能重建,外觀能以新豐坪橋為範本融入視覺設計,即可兼具安全及景觀特色。

  黃馨也指出,花蓮大橋主要服務花蓮市、吉安鄉、壽豐鄉、海洋公園與花東海岸公路間的車流,是鄉鎮連接中重要的銜接點,希望花蓮大橋重建後,除了考量安全外,希望也能擁有景觀功能成為花蓮地標。

  協調會中,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副處長簡圳銘強調,原工程概估經費為七點五億元,若以整座平面陸橋全部興建,初步概估會比原計畫經費多出一點五億元,若包含景觀造型橋梁會比原計畫多三點五億元,公路總局表示會再請顧問公司評估。

  立法委員王廷升對此指出,請公路總局參考地方所提的意見,並研擬可行的相關替代方案,二月底再進行協商。會議中,交通部公路總局副總工程司張運鴻及養路組道路工程科長孟伯鈞一同出席。



圖:吉安鄉長黃馨(右一)北上尋求立委王廷升(右二)召開花蓮大橋改建工程協調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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