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6日 星期二

吉安鄉住一住宅細部計劃及客家文化園區都市計畫專案會議


吉安鄉住一住宅細部計劃及客家文化園區都市計畫專案會議
 記者李逸偉/報導
  吉安鄉公所針對住一住宅區細部計劃及客家文化園區專案變更都市計畫,25日由委員及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進行討論,經謹慎評估後同意依相關提送內容進行修正後再行研議。
  吉安鄉共有兩個都市計畫,一為「吉安都市計畫」、另為「吉安鄉公所附近都市計畫」,早期因鐵路橫亙無法一併規劃,因此現在才會分為兩個都市計畫。 住一住宅區位處北昌村為花蓮市、吉安鄉兩行政區置中地段,在本鄉都市計畫內,早期為輕工業區,經都市計畫變更由輕工業區變成住宅區,而該住宅區又區分為四十三個區塊,囿於現有法令讓開發窒礙難行,造成鄉親激烈反應,已朝區段徵收方向辦理。
  為讓都市計劃內的住一住宅區塊能夠達到最佳的使用率,鄉長黃馨感謝縣府協助,透過此次由市鄉規劃處規劃出來的地形與分配,由鄉公所都市計劃委員會議做一個謹慎的評估決定後,提送花蓮縣政府加以公展,公展後會做公開的公聽會及說明會。
  黃馨指出,北昌村在整個都市計畫區內周邊的生活機能相當好,早期規劃四十三區域內綠地、公園、兒童遊憩場都打散了,每個區段開發公共設施範圍不大,無法符合都市計畫內公共休閒場所空間使用率,希望藉由本次計畫修正讓停車場、兒童遊憩場、綠地及公園的部分都能完整呈現,如果公共設施規劃到私人土地的部分,會重新沿著街溝或區塊來分配。讓住一住宅整個區塊達到最好的使用率,促進吉安鄉整體繁榮發展。
   會議也針對客家文化園區專案變更的部分做討論,早期規劃客家文化園區時,並無考量停車場設施,在辦理各項活動時車子都無處可停,造成道路交通混亂,當天檢討預計徵收鄰近土地作為停車等公共設施使用,擴大使用範圍,讓整個文化園區能夠完整呈現。黃馨強調都市計畫程序,規劃完成後從地方到中央,中央到地方,時間冗長不符合我們規劃的使用時效。透過專案的檢討,讓整個都市計劃不至於全部綁在一起能使腳步加快,將來吉安鄉公所也會透過專案的方式辦理,讓吉安建設的腳步能夠加快。
圖:鄉長黃馨希望都市計劃內的住一住宅區塊能夠達到最佳的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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