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工程
記者張麗英/整理
花蓮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於民國八十八年度實施初期,營建署與花蓮縣政府即合作分工辦理各項污水下水道工程標案建設。
惟施工時常遭遇後巷違建無法施工,故營建署衛生下水道工程處訂出統一處理原則需全民配合,即當用戶接管工程常遭遇違建而無法施工時,即通知該違建戶於一個月內自後巷地界線向內自行拆除七十五公分(淨空),以便空出後巷一公尺半(後巷靠背二戶之合計)之施工空間,如未能於一個月內自行拆除者,則由衛工處通知建管處逕行全面拆除工作,以利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工程得以順利進行。
問:什麼是污水下水道?
答:將生活污水利用管線收集至污水處理廠處理的設施,這些設施叫做污水下水道。污水經過處理至符合環保標準後排放,可改善生活環境品質。
其處理流程:生活污水→用戶接管→分支管網→幹管→污水處理廠→符合環保標準排放。
問:生活污水有那些?
答:凡平常居家生活所使用過的水皆為生活污水包括廁所洗手水、糞尿水、浴室洗澡水、洗衣水、廚房洗菜水及洗碗油污水等…。
問:什麼是用戶接管?
答:將生活污水從用戶出水端接到巷道口的污水管線。
問:現在辦理用戶接管有何獎勵措施?
答:為加速用戶接管,原應由用戶自行負擔接管費用,在獎勵期間內改由政府負擔。
問:用戶接管施做的地點在何處?
答:因住家廚房、衛浴大都在建築物後巷,故其施作的地點大都在建築物後巷。
問:用戶接管完成後對居家生活環境有何幫助?
答:生活污水不再排入雨水溝,雨水溝不再發臭、蚊蟲不再叢生,居家環境品質得以提升。
問:用戶如何配合辦理用戶接管?
答:用戶接管施做的地點大都在建築物後巷,屬私權範圍,用戶應請配合提供後巷一定範圍之施工空間供當地下水道主管機關埋設管線,後巷一定範圍內已有之違章建築請配合自行拆除,否則將由政府執行拆除。
問:用戶接管完工後,化糞池是否還要再使用?
答:用戶接管施工時,原則上會將化糞池一併填除,用戶不必再使用化糞池沒有水肥抽除問題。
問:獎勵措施期間用戶不配合或不同意政府施做用戶接管,致生活污水未排入污水下水道者有無處罰措施?
答:獎勵措施期間用戶不配合或不同意施做用戶接管,於獎勵期限截止後,該用戶應自行設置用戶接管,逾期不設者,依下水道法第三十二條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圖:防火巷都被民眾利用,致家戶污水接管空間不足。
圖:民眾自行接污排水要切結。
2014年10月8日 星期三
推動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工程
下午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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