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6日 星期四

花蓮港餐廳遭收回 港務公司稱無不公

花蓮港餐廳遭收回 港務公司稱無不公             

連日來花蓮港餐廳業者代表為訴訟敗訴被收回房地乙案訴諸媒體,控訴台灣港務花蓮分公司違反誠信原則,否認其續約權,要收回業者自行花費1.3億元重建的房地及設備。花蓮港務分公司聲明如下:
  一、本公司尊重司法判決,並據以執行房地收回。業者心情本公司可以體諒,但相關說詞僅為片面,特予澄清。
  媒體所刊業者代表之訴說內容,業經法院三審訴訟辯結,該業者敗訴,且其再審之訴亦經最高法院於103年10月29日裁定駁回。本公司收回花蓮港餐廳之商業行為,司法程序完備,並無不公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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