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長寫信給681位候選人 籲請協助反賄選
記者張麗英/報導距投票日僅剩9天,花蓮地檢署查賄查得緊,目前已經分案的賄選案件高達187件,其中聲請羈押獲准6人;偵查終結起訴6件9人,其中含候選人3人。
為了花蓮未來的幸福,檢察長林錦村宣導反賄選更是馬不停蹄,除親自下鄉宣導、啟動反賄行動宣導專車親自向民眾廣播「不買票、不賣票、要檢舉」外,20日更寫信給全縣681位候選人,邀請他們共同協助地檢署貫徹「花蓮i幸福、不買票、不賣票、要檢舉」及「做功德、賺獎金、會保密」之反賄選宣導主軸,讓這次選舉成為最乾淨的選舉。
這封由林錦村檢察長親自電腦打字的信件在20日開始寄發,林錦村在信中除了呼籲各候選人支持乾淨選舉外,他還說,如果候選人發現有人買票,請踴躍提出檢舉,因檢舉而查獲賄選案者,檢舉獎金至少有新臺幣50萬元,最高獎金為新臺幣500萬元,對於檢舉人身分亦絕對會保密,請大家放心檢舉。
林錦村在信中也說,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買票賄選的刑責相當重,不論是候選人或樁腳,都可能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候選人經查獲有賄選行為,縱使當選,檢察官也會於選後依法向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檢察長給候選人的一封信全文
各位候選人大家好:
我是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今年11月29日的選舉,是花蓮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一次,關係花蓮未來的幸福,當選者將帶領花蓮向前邁進。
這次的選舉,本署為維護乾淨選風,已促請花蓮縣調查站、東部機動工作站及警察局清查過濾賄選情資,如有買票賄選之具體事證,不分黨派身分,立即偵辦。迄今,本署接獲民眾檢舉及警調政風機關提報的賄選情資高達187件之多,其中聲請羈押獲准6人;偵查終結起訴6件9人,其中含候選人3人。
我們要籲請各位候選人,能協助本署貫徹「花蓮i幸福、不買票、不賣票、要檢舉」及「做功德、賺獎金、會保密」之反賄選宣導主軸,讓這次選舉成為最乾淨的選舉。如果您發現有人買票,請踴躍提出檢舉,因檢舉而查獲賄選案者,檢舉獎金至少有新臺幣50萬元,最高獎金為新臺幣500萬元,對於檢舉人身分亦絕對會保密,請您放心檢舉,我們的檢舉賄選專線是0800-024-099撥通後按4。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買票賄選的刑責相當重,不論是候選人或樁腳,都可能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候選人經查獲有賄選行為,縱使當選,本署檢察官也會於選後依法向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使當選者喪失公職人員身分。
最後,我們再次呼籲各位候選人支持乾淨的選舉,為了花蓮未來的幸福,希望各位候選人堅持「不買票、不賣票、要檢舉」。
敬祝大家 身體健康 平安喜樂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 林錦村 敬上
103年11月20日
圖:花蓮地檢署檢察長林錦村拿著反賄選宣傳單跟給候選人的信,呼籲候選人一同協助反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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