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6日 星期五

花蓮縣政府圖利與便民法治教育宣導

花蓮縣政府圖利與便民法治教育宣導
 記者張麗英/報導
  為建立正確法律認識,維護同仁權益,避免學校行政人員因不諳法令作業規定誤觸法網,遭受處分,並為提升採購效能,花蓮縣政府於昨(25)日舉辦「總務人員研習」,敦聘花蓮地檢署檢察長林錦村以「採購人員違失可能之責任」為題,進行專題演講,籲請學校行政人員於執行職務應依法行政,對於職務相關的法令與規定,應深入瞭解,釐清權益與責任分際,善盡職責,發揮採購效能,以提升教學品質,並有140位總務人員與會,對於林檢察長輔以時事案例深入淺出的說明,印象深刻,對於未來工作更具信心。
  再者,林檢察長針就反貪、法規範及反賄選部分亦做詳盡說明,依據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假如申請人對於特定事項向承辦公務員請託、送禮或飲宴招待,則公務員會遭受處分,利用這個機會呼籲公務員提升服務品質,其他,在互動過程,不要有贈送財物以及飲宴應酬情事,希望大家能支持國家廉政政策,共創廉潔、幸福家園。
  另外,就法規範部分,林檢察長輔以案例說明我國刑法及貪污治罪條例中均有「圖利罪」的規定,公務員執行職務給予人民利益本是正當之事,而圖利行為之處罰係在規範公務員圖私人不法利益之行為,惟有具體明確構成要件,方能使公務員勇於任事,會中提舉當下許多新聞涉貪案例,並以一則感人的故事—「父親留下的無形資產:清廉」,及「曾文正公家書」,懇切籲請公務員必須熟悉本職業務相關法令,及一般法規範如刑法之圖利罪、偽造文書罪、洩密罪有一定之認識,做到執法如山、守身如玉、愛民如子、去惡如蠹,期盼公務員能勇於任事,提升行政效率,達到為民服務的宗旨。

圖:花蓮地檢署檢察長林錦村針對學校行政人員說明採購可能的違失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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