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1日 星期四

吉安鄉換領火車票補助時間 10天增至25天

吉安鄉換領火車票補助時間 10天增至25天

記者陳品雯/報導
  吉安鄉公所為提升為民服務品質,由社會課負責辦理之花蓮縣老人及身心障礙火車票補助業務,服務時間自106年6月起改為每月1日至25日,週一到週五上午8:00到12點受理申請。
  花蓮縣政府為照顧滿65歲以上長者及持有身障手冊民眾,提供免費乘車補助,提供長者與身障民眾於花蓮縣境內免費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民眾只要持火車票根及身分證件,即可至戶籍所在地公所辦理補助換領。
  吉安鄉公所指出,一直以來皆於每月25日至次月5日於社會課專責櫃台受理火車票補助,經工作人員審核資格及票根正確性後,於現場發放現金。然本鄉人口與日俱增,十天的受理時間常因換領人數過多,導致民眾等待時間過長,或居住外鄉鎮民眾因故無法於上述時間前來換領火車票費用。
  為提供民眾更便利換領火車票補助時間,吉安鄉公所考量業務、人力狀況後,自六月起,開放每月1日至25日,週一到週五上午8點到12點,請民眾於公所社會課櫃檯申請。
  社會課強調,每月上限總額為600元,當月可受理前三個月的火車票換領補助費,如:六月可受理五月、四月、三月的火車票換領補助服務,相關換領注意事項,已刊登於吉安鄉公所網站,若民眾有相關疑問也可撥打03-8523126轉社會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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