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4日 星期二

花蓮縣解除禽流感防疫境管 業者仍應自主防範通報 檢附相關健康或合格消毒證明書

花蓮縣解除禽流感防疫境管

業者仍應自主防範通報 檢附相關健康或合格消毒證明書

記者張麗英/報導
  花蓮縣自今年1月16日起實施禽流感防疫境管措施,有效防堵禽流感疫情,報行成效獲中央肯定,並且全台累計5日以上未檢出禽流感疫情,宜花東三縣昨(23)日達成共識,於中午12時起逐步解除禽流感管制措施。
  花蓮縣長傅崐萁強調,守護台灣最後的淨土─花蓮,建立全台農業的食安天堂,是縣府團隊應盡的職責和努力的目標,因此今年初西部爆發疫情,花蓮防疫措施絕不手軟,確保飼主相關權益,也為全台民眾建康把關。

逐步解除境管措施
  花蓮縣管制措施自1月16日起,限制活禽及生雞糞入境花蓮縣。農曆年前基於民生需要,自1月31日起花蓮縣合法屠宰業者向本縣動植物防疫所申請於指定時間自西部載運大雞,防疫所專車押運進入花蓮屠宰供應民生需要。
  2月6日起也逐步開放養禽農戶申請自西部縣市載運或火車運送幼雛(雞、鴨)進入花蓮檢疫後飼養等重要管制措施,迄今維持花蓮縣無禽流感疫情發生,並獲農委會肯定。
  花蓮縣議會農業小組召集人潘富民、黃振富等議員肯定花蓮縣政府防範禽流感疫情入侵等相關管制措施,已達成防疫成效,並督促進一步開放相關管制。
  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經評估後,目前全台已累計有5日以上未檢出禽流感疫情,疫情相對趨緩且無擴散跡象,花蓮縣政府和宜蘭縣政府及台東縣政府達成共識,23日中午12點起三縣逐步解除禽流感管制措施。
  花蓮縣政府表示,花蓮縣解除本縣相關禽流感管制措施,但家禽業者仍應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現階段公告規定辦理下列全國性防疫工作:自家禽流行性感冒疫情熱區6縣市(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載運家禽運輸車輛應具來源養禽場健康證明書及於當地檢疫站消毒完畢之合格消毒證明書始可進入本縣屠宰或飼養,而本縣屠宰家禽業者應於入禽後24小時內屠宰完畢,運蛋車需檢附禽蛋燻蒸證明書。
  因西部疫情尚未完全控制,本縣養禽及屠宰業者仍應每日自主觀察場內家禽健康狀況,提高警覺、立即通報、即時防範,未依規定通報者及違反以上防疫措施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撲殺動物不予補償且另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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