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30日 星期五

花蓮縣府推辦「樂活洄瀾 悠遊地政」 使用悠遊卡、悠遊聯名卡繳納地政規費服務

花蓮縣府推辦「樂活洄瀾 悠遊地政」

使用悠遊卡、悠遊聯名卡繳納地政規費服務

記者張麗英/報導
  悠遊卡、悠遊聯名卡現在不只可以搭公車、搭捷運、在便利商店付費,也可以在地政事務所繳納規費囉!花蓮縣政府與花蓮縣各地政事務所為提升為民服務效益、提供更多元之繳費方式,與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裝設悠遊卡感應設備,自即日起推辦「樂活洄瀾,悠遊地政」,使用悠遊卡、悠遊聯名卡繳納地政規費服務。
  地政業務種類繁多,申辦業務常須依法繳納各種規費,為降低申請人攜帶現金臨櫃繳納之不便與風險,本縣各地政事務所新增悠遊卡、悠遊聯名卡繳納地政規費的服務,是公部門結合民間電子支付服務的創新便民措施,讓縣民在辦理各項申辦業務時,只要將悠遊卡、悠遊聯名卡輕輕一刷,即可完成繳費程序,不僅便利民眾免攜帶現金,亦可節省等待找零的時間,收費人員也可避免現金誤收或找補錯誤的情形,讓繳費過程更流暢便利,歡迎民眾一起來體驗。

  使用悠遊卡、悠遊聯名卡繳納地政規費注意事項:
  一、注意扣款額度(悠遊卡儲值卡單卡上限為10,000元)。
  二、地政事務所無法辦理儲值作業。
  三、不可繳納罰鍰。
  四、請申請人當場核對悠遊卡收據扣款金額是否正確。
  五、刷卡金額如有錯誤,僅能取消刷卡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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