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製獵槍盜殺保育類動物 警查獲送辦
記者吳佳俊/報導吉安警分局和保七總隊花蓮分隊員警,於2月2日晚間11時許,共同在秀林鄉銅門龍澗區的產業道路上,查獲1位廖姓男子持無照獵槍獵捕保育類動物,警方在男子的小貨車上共起出無照獵槍2支、工業用底火53顆、鋼珠40顆,及3級保育類動物山羌1隻、2級保育類動物臺灣野山羊2隻,全案依涉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偵辦。
警方表示,在2日晚間11時許,員警在秀林鄉銅門山區的產業道路上,發現1部藍色小貨車迎面駛來,突然小貨車在距離警方約20公尺處停了下來,而且貨車駕駛還從車內向外拋出袋狀物品,員警見狀後立即驅車上前,將這部可疑的小貨車攔下盤查。
經警方詳細盤檢後,果然在男子的小貨車上起出了自製獵槍、工業用底火、鋼珠等犯罪工具,同時沿路找到了男子當時拋出的2袋物品,袋裡分別裝有剛被獵殺不久的保育動物山羌和臺灣野山羊,男子自知東窗事發難逃法網,只好向警方坦承一切犯行。
廖姓男子在警詢時表示,當天為了自己要食用,所以才會持自製的改造獵槍上山獵捕,並沒有要販售的意圖,不過男子持無照獵槍獵殺保育類動物的犯罪事證明確,警方在詢問後依涉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野生動物保育法將他移送偵辦。
圖:被獵殺的保育類動物山羌1隻、臺灣野山羊2隻。
圖:警方查獲無照獵槍2支、工業用底火53顆、鋼珠40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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